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04〕62号)附件第18项:国家科技计划项目(含基地)审批。实施机关:科技部。
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主要职责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08〕58号):高新司、农村司、社发司“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”。
《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(863计划)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计〔2011〕363号)第六条:“科技部和总装备部是863计划的组织实施部门,主要职责是……建立国家科技计划备选项目库,批准项目(课题)立项建议、项目调整建议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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